为了保证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兰州大学2023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推免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人才等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积极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学校“双一流”建设,建立科学评价导向,充分发挥推免政策引导和激励作用,切实提高推荐和接收质量。
推免工作要严格规范执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加强监督管理,杜绝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强化信息公开,切实保障推免工作公平公正。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 勾晓华 沈正虎
副组长: 管清玉 李育
纪检委员: 魏可染
成 员: 金明 年雁云 张子龙 程修文 郑易安 王一博 王飞 陈娅玲 彭小清 王文瑞 王兆炜 魏怡 张锡煌
秘 书: 刘兴德 李涵秋
三、名额分配
(一)学校参照学生基数等因素下达到我院的推免名额为63个(包含13个国家战略急需倾斜分配名额)。学院根据人数比例、专业发展等实际情况对名额进行了分解,并通过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会决议。各专业推免名额结果见附件1。
(二)“研究生支教团”计划22个,用于推荐志愿到西部地区县级及以下中小学校开展为期一年的基础教育工作的应届毕业生在本校免试攻读研究生(保留一年研究生入学资格)。
(三)“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5个,用于鼓励和吸引优秀应届毕业生服务农村教育事业,推荐至西北师范大学免试攻读研究生。
四、推荐要求
(一)推荐的学生应是我院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在科研上发展潜力较大的2023届本科毕业生。
1.国家级基地班综合测评排名前80%(含)的学生,专业班前三年综合测评排名前50%(含)的学生,具有推免申请资格。
2.在本科就读期间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可突破上述第一条的综测排名要求申请推免资格,即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含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或本人为通讯作者)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且班级前三年综合测评前80%(含);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且班级前三年综合测评前80%(含);以特殊学术专长申请的学生,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3名曾授课或熟悉学生情况的教授或副教授署名推荐,提交申请材料(含申请书、获奖证书、已发表的论文原件或在线发表的论文)至学院办公室。
3.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班前三年综合测评排名前80%(含)的学生,专业班前三年综合测评排名前50%(含)的学生,具有“研究生支教团”计划的申请资格。
4.申请“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入)学的毕业生推免”学生的综合测评排名不作要求。
(二)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5分及以上(不含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西藏自治区按照少数民族控制分数线投档、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类型录取的学生)。
(三)必修课及专业限选课无挂科。
(四)被推荐的学生应品行优良,思想品德考核合格,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和不良学风记录。
(五)学生在推免计划报名时,普通计划和“研究生支教团”“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可以兼报,专项计划只允许申报一个,学生需在拟推免结果公示之前选择确定其中一个推免计划,如被其中一个计划确定为拟推免名单并公示,另一计划自动作废。
(七)具有(拟)推免资格的学生放弃推免资格时,需提供书面承诺书,学院将严格按照公示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核内容
1.推免工作按照“综合测评入围,总成绩确定排名”的方式推荐。推免成绩按照学业成绩(占70%)和综合评价(占30%)相加排序。
总成绩=学业成绩×70%+综合评价(综合素质10%+科研成果15%+竞赛获奖15%+科研训练情况及研究能力10%+创新潜质5%+志愿服务及国际组织实习5%+科研素养40%)×30%。
六、推免工作日程安排
(一)9月17日17:00前,学院将推免工作方案及指标分配结果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9月17日17:00-9月18日17:00。
(二)9月18日17:00前,学院将具有普通推免申请资格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9月18日17:00-9月19日17:00。
(三)9月19日12:00前,具有普通推免申请资格的学生本人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附件2),并附相关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科研训练情况及研究能力、创新潜质、志愿服务经历、国际组织实习经历等支撑材料。未按时提交书面申请及支撑材料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9月20日,以系或以专业为单位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价(以系还是以专业为单位组织评议,以及是否需要组织学生进行考核,由各系或各专业确定;评议小组学科专家需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组成,评议小组5人及以上)。
(五)9月21日17:00前,各系或各专业须向学院报送综合评价成绩、考核记录材料、推免名单和递补名单。
(六)9月21日17:00前,学院将各专业推免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学号、姓名、专业、总成绩及排名等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各专业公布2-5名递补名单。公示时间为9月21日17:00-9月23日17:00。
六、其他未尽事宜以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准。
七、本实施办法由澳门十大网赌信誉网址大全负责解释。
八、监督电话: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0931-8912159
教务处:0931-8912031
推免专用邮箱:tmgz@lzu.edu.cn
学院纪检委员:0931-8912713 13909408381 wkr@lzu.edu.cn
九、联系电话:
0931-8911843 lihanqiu@lzu.edu.cn
附件1:学院2022年推免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2:兰州大学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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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17日